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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9: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朝状元丁士美的传奇曲折之路

                                                                                                 刘秉光
    明朝一共出了八十九位状元,其中丁士美的状元之路颇为曲折,又极具传奇。
    丁士美,字邦彦,号后溪,明朝淮安府清河(今淮安市淮阴区)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丁士美参加应天府乡试,中得举人,排第十九名。此后十年,丁士美三次会试败北,饱尝冷暖。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时年三十九岁的丁士美再次参加会试科考,并取得了殿试资格。
    世宗自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移居西苑后,十五年来一心修玄,日求长生,虽然不问朝政,但对于当时吏治之好坏,臣子之效能,国家之祸患,财力之匮乏,还是非常在意的,他也不想国家毁在自己手里。所以,殿试时,世宗出人意料地问了这样一个问题:“若欲闻人得用,财日理,以至治美刑平,华尊夷遁,久安之计,何道可臻?”应该说,这个策问囊括了内外政务、直指吏治财用,对那些注重文辞、没有政治经验考生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难题。
    殿试结束后,考官们经过商议,拟定出了第一名,并请明世宗过目。世宗看过后,连连摇头,表示不满意。当他看到丁士美的《策论》后,眼前一亮。
    丁士美的试卷,起笔之言为“帝王之致治,是必君臣交儆,而后可以底德业之成;必人臣自靖,而后可以尽代理之责”,文中还提出了“去三浮,汰三盈,审三计”。“三浮”是指官浮于冗员,禄浮于冗食,用浮于冗费;“三盈”是指赏盈于太滥,俗盈于太侈,利盈于太趋。“三计”是指有不终岁之计,下也;有数岁之计,中也;有万世之计,上也。应该说,丁士美在《策论》中,对澄清吏治、改革弊端等事宜进行了分析论证,切中了时弊。
    世宗对丁士美的《策论》非常赞赏,特别是其中的“君臣交儆,人臣自靖”八个字很满意。古代社会中,“君权神授、命定于天”的传统理念深入人心。治国理政,虽然是君主的责任,但君主没有三头六臂,无法事事躬亲,故设大臣分理冗杂事物。大臣承君之命,必须以君心为己心,以国事为己事,自靖自献,自励自儆,达到“君责任乎臣、臣责难于君”的君臣互儆、君臣同体的理想效果,积极投身于国家事物,国家才能四海靖平、长治久安。
    作为皇帝,世宗虽自身懒于事物,但对“君臣交儆,人臣自靖”的道理还是蛮懂的,所以亲自用朱笔圈这八个字,填于首,并力排众议,遂擢丁士美第一甲第一名,也就是己未科状元。丁士美考取状元后,丁士美与赵祖鹏同为翰林官。当时,丁士美丧偶,赵祖鹏家中富贵,权势炽盛,他有一女儿“才而艳”,想许配给丁士美,被丁士美婉言拒绝。因此,丁士美名声大起。
    丁士美虽然殿试夺魁,但他“正直忠厚”,“以道义自持”,不肯向权贵折腰,故一直任职授翰林院修撰,官阶十年皆未升迁。辗转到了万历初年,才做到了吏部左侍郎。由于他“每进御前,必以正言格伦,反复开导”,神宗皇帝御书赐以“责难陈善”四大字。1575年,父亲丁儒去世,丁士美回楚州为父“丁忧”,1577年,丁士美病死于家中,享年五十七岁。朝廷闻讯后,“赠礼部尚书,谥文恪”,作为这位忠直之臣的一份哀荣。
                                         (转自  刘秉光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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