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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丁氏】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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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22: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丁肇宾
壹、日 照 丁 氏 的 由 来
我日照丁氏   始祖顺于明初,约在公元1425年 前后,由江苏东海迁居日照傅疃河北、刘家寨以东约二里的地方。到了清康熙十一年(1672),我五世祖主政公丁旹创谱时已经二百五十多年。当时所能记载的族人名讳与事迹,仅能追溯到 尧祖以下三大支清楚可查。至于 尧祖的兄弟之后裔也只能凭藉名讳字形或传说编入族谱,称为各别为世以资区别,如第一支祖讳环、琦、采等与我三世祖名讳侧旁从玉应为同辈。第二支祖讳加会、加令、加玉等与我五世祖同辈,传说为尧祖长兄的后裔。第三支祖讳兴、自严等也与我五世祖同辈,但其支派远近都无从查考。第四支祖讳邦宠与我三世祖同辈,因军桩之累迁居莒州,初为军费尚彼此往来,到了天启四年我四世祖幼海、允元公中举后,按例捐款,解除了日照丁氏的军籍身份,邦宠公之孙 科、举、进、场 等四人方相继回居故里大洼。我日照丁氏家乘自1925年 七修后,至今八十年未再编修,其间虽有族人倡导八修,终因历史因素,均未实现,所幸现今天下太平,人民生活逐渐富裕,而资讯与交通亦均甚发达,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日照丁氏八修家乘一定会完成的。兹抄录日照丁氏近世之辈份排行表如下(四字一辈)以备参考。
惟我家谱   履历备详   原籍海州   肇始武昌
明初来照   相宅河北   天启开科   崇祯任职
乡贤名宦   德言事功   显扬令绪   繁育兴隆
聿愿同心   孝敬和睦   世代绵长   丕承祖泽
附录我主政公于康熙十一年初创家乘后序文及咸丰七年守存公在五修家乘凡例中所载,与现今诸城、板浦两地族谱中所载海州丁氏大谱略如下。
一、主政公之初修家乘后序文
余族旧无谱,按 先大夫所作 祖考中翰公行述:本为江南 海州之东海人,明初 祖 顺北徙,占籍于邑南之刘家寨迤东二里许。
时朝廷命郡县募壮士守沿海哨墩,以勇敢应且利其少,既禀为资斧,竟以军籍隶青州伍,世为日照人。四传皆业农,积渐田连阡陌,至今人呼其处为丁家庄,然而名讳皆不可考矣!其犹得称述者为 高祖良儒,乃积乃仓,家固不贫也,然而兄弟几?子几?皆不可考矣!据   曾祖尧为四公,则其有三兄无疑,而名讳昭穆皆不可考矣!惟相传有一讳 克者字形相类定是雁行,但其后裔为何支?亦不可考矣!
自曾祖困大马徭不支,产强半属他姓,乃挈家南乡之涛雒居焉。曾祖举丈夫子四,祖 珩为季子,念先荫凋零,一意向儒业,未弱冠遂游邑庠,盖自是丁氏始有文墨矣!故名讳昭穆惟 祖考兄弟三支为犁然可稽云。
续 从伯父允升、允成先后补弟子员,再从兄光照偕 先大夫同掇青衿,家声稍振,而 先大夫尤英上不群,指顾高门闾矣!独是族人率贫落,又为军桩所累,有徙他境以避者,即未徙者咸无固志,岌岌谋星散四方。至天启甲子秋   先大夫获隽乡闱,从主者经纪之岁例约数金用,无扰族人,乃安堵焉,以至今日。是   先大夫一人所关者,不仅在一家之盛衰,宗族聚散,实攸系焉!况惇睦之德,尤小子旹半生所目击者,万万不可及也。
止缘 王考中翰公少孤,年近四旬始生   先大夫,前世淳朴少文,世系宗支茫无考据,故未遑谱焉!数年来族中长老摧残殆尽,先大夫又复于客夏捐馆。小子旹 惧湮没者之终于湮没,即少可追溯者,久亦归之惝恍不能知之数。水木有怀于何寄也,故不避率妄诹询述之。
以 徙祖为始祖,明照之有丁氏自此始也,自高祖以下纪以世,据其可知者而世之也。其不同   曾祖者,各别为世 ,文献无徵,不敢遗亦不敢混也。后之人由是而增修焉,则木本水源按籍如在,虽世远而人不湮云。

二、守存公五修家乘序凡例
吾族自前明由东海迁日照,江南 板浦一带,族人尚多,阅其所刻之谱,吾 始祖讳之上格称为吏目公,注云:兴公之弟,行三,任山西 保德州吏目,与兄先后同迁西海,阙其名,子三,长即吾 始祖;次讳 昂,册名 庠,岁贡生,后人迁山东失考;三讳 永,布衣士,海州南门人,始迁板浦。吾 始祖之下两代曰 照 曰钊,以下即吾一世祖讳,核其序次,未必全无所据,然创刻谱时,已云失考,亦不敢据以入谱。

我日照丁氏族人只要熟读上述二文并详看后列『海州大谱略』,便一目了然的知道我 始祖迁居日照的世代传承为『一传为 照 公,再传为   钊   公,三传我一世祖   良儒 公』,绝对正确无误。

贰、为什么认定始祖迁居日照应是1425年以后的事

根据海州大谱略记载:由武昌丁氏迁居海州的第一代为 兴、杰及吏目公兄弟三人,传至第二代为 贯、推、泰(注一)振猷、广、庆、顺、庠、永等堂兄弟共九人。现在已找到的年代文献记载有兴公、杰公、贯公、泰公、庆公、庠公等六人。
按丁懋学所编著之『海州谱略』(注二)记载:元末天下大乱,兴公以铁枪归明太祖朱元璋打天下,初属校尉许旺总旗(注三)。从乙巳年(1365)起参加革命战役无数,建国后于洪武六年(1373)秋又随靖海侯吴桢出海运粮扑倭。洪武十二年(1379)十月调内守镇海卫,至洪武二十年(1387)告老于江南 海州 西海守御所百户(注四)。
兴公长子贯于洪武二十三年(1390)以父职补役,并以历年获级功,本卫保勘赴京,洪武二十四年九月钦除淮安卫海州守御所世袭百户。
泰公为杰公之长子,据『隆庆海州志』(注五)记载:丁泰字时亨,号吉斋,警敏过人,言笑不苟,工楷书,正统六年(1441)以举人试吏部第一,授户部主事(注六)。在景泰六年(1455)泰公因考绩优等被进阶为承德郎,同时其父杰公被敕封户部主事(注七)。
由于泰公为官刚正不阿,又不轻与人来往,被呼为“铁面丁”。在景泰七年(1456)因纠劾同事御史,御史罢黜,泰公也被调兴化府任正六品通判(注八),据兴化府『莆田县志』通判栏内记载:丁泰海州人,景泰七年由户部主事任,通志载其有风力,如清理戎政,提督籍册科征,皆处之有法。天顺七年(1463)其通判职改由刑部员外郎李直调任。因泰公在海州志记载:卒于官,所以泰公应逝于明天顺七年(1463)。
庆公为杰公之四子,在『隆庆海州志』岁贡(注九)篇内记载:丁庆 弘治元年(1488)岁贡,任利津县知县。经查山东省『利津县志』之知县栏内记载:丁庆字从善,海州人,弘治十五年(1502)由岁贡任,弘治十八年再由进士朱表接任,也就是说庆公仅任利津县知县三年左右。
庠公为吏目公之次子,在『隆庆海州志』记载 为弘治十八年(1505)岁贡。
由上述已知的贯公(1391)、泰公(1441)、庆公(1488)、庠公(1505)的功名记载,我们得知贯公可能与其二叔杰公年龄相近,而泰公是贯公与庆、庠二公的年龄中间点。换句话说,当泰公于正统六年(1441)以举人身份参加吏部考试而名列第一,其年龄约三十岁,故泰公的出生年代应在公元1411年 左右。
杰公约在近四十岁始生长子泰公,也就是说杰公生于1371年左右。贯公与其二叔杰公年龄相近,他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以世袭百户的身份代父从军,其年约二十岁,进而推算兴公于洪武二十年(1387)告老海州时,其年约五十岁,在洪武三年(1371)朱明天下大定,兴公才能结婚生长子贯。
当庆公于弘治元年(1488)获选岁贡时,其年约五十岁,出生年代是公元1438年 ,因此杰公应在六十余岁始生季子庆公,泰公与四弟年龄相差二十五岁以上。
在『板浦丁氏族谱』记载我海州始祖吏目公为兴公三弟,名讳失考,因曾任山西保德州正九品吏目,故后世称其为吏目公(注十)。
吏目公生子三,长名 顺,为日照丁氏始祖;次名 庠,岁贡生,后人迁山东青州失考;三名 永,布衣士,成化三年(1467)始迁板浦业盐。
我『日照丁氏家乘』为 顺公八世孙旹公于清 康熙十一年(1672)创修。在其创修家乘后序文中所述:余族旧无谱,按 先大夫(注十一)所作 祖考中翰公(注十二)行述:本为江南海州之东海人,明初 祖顺北徙,占籍于邑南(注十三)之刘家寨以东二里许;时朝廷命郡县募壮士守沿海哨墩,以勇敢应且利其少(注十四),既禀为资斧(注十五)竟以军籍隶青州伍,世为日照人。
由旹公创修家乘后序文中,我们知道 始祖迁居日照并无明确的时间记载,仅提及在明初。而明朝建国共276年,分为初期、中业、末期三段。所谓明初应指洪武建国元年(1368)的后九十年,也就是说从公元1368年 至公元1460年 内都可称为明初。
既然我 始祖迁日照并无明确的文献时间记载,只能由其二弟庠公为弘治十八年(1505)岁贡那一年算起。假设庠公最晚七十岁才被海州内选为岁贡生,他的出生年代为1435年 ,而其大哥顺公较庠公年长二十五岁,故顺公的出生年代是在公元1410年 左右,应与泰公年龄相近。
在公元1425年 至1430年,顺公年约二十余岁,而北徙日照城南之刘家寨以东约二里的地方,当时朝廷命各郡县政府招募壮丁驻守沿海碉堡,以防倭寇侵扰,我 始祖便以勇敢且少壮而从军,并获得安家费用,其军籍隶属于青州府,从此成为日照人。
有人可能怀疑我的推断是否正确?试想前有贯公的洪武二十四年(1391)钦除海州西海所世袭百户,后有庠公的弘治十八年(1505)被选为海州岁贡,同是嫡堂兄弟的功名年代相差一百一十五年,不如此推断就无法衔接起来。
在公元1400年 由武昌来海州投靠大哥兴公的二弟杰公年约三十岁,三弟吏目公年约二十五岁。其后由大哥襄助他们结婚生子,各在西元1410年左右生了泰公与顺公,到了晚年任泉州府正九品知事的杰公与任山西保德州吏目的三弟各自再娶而生了广公及庆公与庠公及永公。
由上述已知的先祖文献年代记载而推断我 始祖迁日照的正确时间,应是从公元1425年 至1430年 之间的事了。
注一:与我老四支长房长支祖丁泰同名。
注二:『海州谱略』为诸城 推公七世孙 懋学公所编著,记载于诸城『琅王牙 丁氏家乘』内。
注三:总旗领兵五小旗,每小旗有兵十人。(见明史卷75)
注四:百户为官正六品,领有二个总旗,约112人。
注五:『隆庆海州志』正式成书于隆庆六年(1572)。(详见补充说明二)
注六:户部主事官职正六品。
注七:明朝官员五品以上授诰命,六品以下授敕命,曾祖、祖、父皆如其子孙官,生为封,死为赠。杰公曾任泉州正九品知事,后因长子泰公的官职而被敕封户部主事。
注八:兴化府『莆田县志』通判栏内记载:丁泰,海州人,景泰七年(1456)由户部主事任。通志载其有风力,如清理戎政,提督籍册科征,皆处之有法。
注九:岁贡生为明清时各府、州、县,每年或数年选拔品学兼优且年长者一至二人送京入国子监肆业,以供朝廷筹备地方初级官员之用。
注十:在『隆庆海州志』 岁贡篇内,有一位名丁坚为宣德七年(1432)岁贡,曾任山东夏津县从八品主薄,板浦丁氏后裔至今都认定丁坚就是吏目公的名讳。
注十一:指旹公之父允元公,为我日照丁氏第一个进士,曾于清顺治二年任苏州知府,后升任江南卢州兵备道副使,生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逝于清康熙十年(1671),享年七十岁。
注十二:指旹公祖父 珩公为我日照丁氏第一个庠生,生于嘉靖四十四年(1565),逝于崇祯十一年(1638),享年七十四岁。
注十三:设户籍于日照城南。
注十四:年轻力壮又勇敢。
注十五:由政府发放安家费用。
补充说明三:
一、兴公次子推于明初迁居诸城藏马山小天台,以治箕为业。推公生子彦德。彦德公生子七,前四人出外失考,后三人伯聚、伯忠、伯升传至推公六世分为七十二支,其后人口旺盛,所谓“瓜瓞番衍,墟落冢墓相望无别姓,盘亘六十余里”。明嘉靖年间, 贯公六世孙 澄公苏州平倭阵亡,其后澄公子梦龙又无子绝嗣,故澄公夫人于万历九年(1581)持海州丁氏谱牒至山东诸城求嗣,而得岘公为嗣孙,并袭百户。当时接待澄公夫人的是推公六世孙 珠公。此段求嗣的历史过程为珠公三子懋学公亲见,并撰写『海州谱略』一文,记录在『琅王牙 丁氏家乘』内传于后世。
二、明『隆庆海州志』,先由知州廖志昭于嘉靖元年(1522)初修。嘉靖四十三年(1564)再由知州张峰重修。隆庆六年(1572)又由知州郑亨增修并付梓刻版,历时五十年而成书。此后未有重刻或重印本出现,直至1962年12月由上海古籍书店,依据宁波天一阁收藏的隆庆刻本影印出版,1992年12月 再由连云港市粮食局编辑室的张卫怀、汤兆成二位先生作成标点本在北京燕山出版社第一次印刷。小子肇宾,因我日照丁氏源自海州,自板浦 永公十七世孙 端和公获得此『隆庆海州志』标点本后,视为至宝。对其中所载我海州丁氏先祖杰公、泰公、庆公、庠公的名讳出现,兴奋至极。其后又在台湾政治大学图书馆内翻看过清嘉庆十六年(1811)刻版的『嘉庆海州志』影本,其中所载上述四位先祖事迹与『隆庆海州志』所载相同,也发现兴公在海州西海所任百户的史迹。
三、依据明史卷七十二至七十五记载:明之文武官有九品,分正从合计十八级;不及九品者之官吏,谓之未入流。而吏、礼、户、兵、工、刑六部各设正二品尚书一人,正三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五品郎中一人,从五品员外郎一人,正六品主事若干,从七品给事中一人等。明洪武二十五年,重订内外文武官职岁给俸禄,正一品1044石,从一品880石;正二品732石,从二品576石;正三品420石,从三品312石;正四品288石,从四品252石;正五品192石,从五品168石;正六品120石,从六品96石;正七品90石,从七品84石;正八品78石,从八品72石;正九品68石,从九品60石;未入流者36石;俱以米、钞兼支。明之五品官以上授诰命,六品官以下授敕命,曾祖、祖、父皆如子孙官,生为封、死为赠。杰公因长子泰的官职被敕封户部主事。明之地方政府为府、州、县、府设正四品知府一人,掌一府之政,正五品同知、正六品通判各一人分掌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宜。正七品推官一人,理刑名、赞计典。正八品经一人,受发上下文移。另设正九品知事及从九品照磨各一人,掌管其他事务。上项地方官员除知府、通判、推官外,其他官员可视府的大小需要而设。州设五品知州一人掌一州之政。又设从六品同州一人,正七品判官一人,正九品吏目一人,分掌各种事务。县设正七品知县一人,掌一县之政。下设正八品县丞一人及从八品主薄等,分掌粮、马、巡捕等事。明初地方军政有卫指挥使司,设正三品指挥使一人统领其军,下设前、后、中、左、右五个千户所。千户所设正五品千户,从五品副千户统率十个正六品百户。百户领总旗二个。总旗领小旗五个。每小旗统兵十人。 每一总旗领兵五十五人,每一百户领兵112人,每一千户领兵1120人,每一卫统兵约5600人。卫指挥使、千户、副千户、百户其官多为世袭,其军士也是父子相承。我海州 始祖兴公于元末归明太祖打天下,初属校尉许旺总旗,晚年归老于海州西海守御所任正六品百户。洪武二十三年(1390)兴公长子贯公以父职入伍,以历年获级功而于洪武二十四(1391)年钦除淮安卫海州守御所世袭百户。清朝官制多沿袭明朝,在中央也设正一品之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另设从一品之少师、少傅、少保各一人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六部尚书加一级为从一品,左右侍郎为正二品也加一级。在地方上十八行省各设专职正二品巡抚一人掌一省之政,下设从二品布政使掌一省之民政。按察使掌刑事、澄清吏治。在省之上设从一品总督一人,掌一省或数省之民政与军政。省一下仍设府、州、县官制沿袭明代。






顺公十九世孙 肇宾谨识

发表于 2017-1-27 07: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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